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本学期本科教学动态,加强对本科教学过程化管理力度,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与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学院(部)、教学单位与任课教师在教学或管理各环节、各领域、各方面遵守与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情况,特别是执行《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条例》的情况,确保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规范进行。
  (二)期中考试、成绩录入工作:各学院(部)于第10周起开展期中考试工作,周六和周日也可安排考试。英语类、计算机类、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等通识课程及专业必修课必须进行期中考试,有试卷库的课程应尽量使用卷库,考试必须做到一人一座,两人之间要隔座。各学院(部)将考试尽可能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填写《苏州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附件一),于第4月23日前发送电子文档至教务部袁秀芹老师(Email:yuanxiuqin@suda.edu.cn,电话:67161097)。任课教师须于5月16日(第13周)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课程的期中考试成绩,以便学生查询。
  (三)实验教学工作:对照《苏州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苏大教〔2012〕14号)与《苏州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规定》(苏大教〔2013〕127号),全面检查实验教学各个环节,包括实验课程中实验的开出率及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的比例、实验报告评阅、实验教材(或指导书)使用以及实验示范中心建设等情况。
  (四)实习工作:检查本学期学生的实习情况,特别是实习计划的落实、实习指导、实习过程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法》(苏大教〔2013〕123号),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六)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情况: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数量、比例)是本科教学领域各类评估与检查工作的重要指标,请紧密结合专业、公共课程及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调研,检查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
  (七)课程中心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课程中心课程基本信息建设与更新工作,加强课程网站建设,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互动、课程教学辅助功能的使用。
  (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工作:检查各学院(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组织管理工作和各年度在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九)2013年度本科生期末考试卷复查:教务部会同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开展考试卷复查,具体复查时间安排教务部将另行提前通知学院(部)。
  二、检查方法
  (一)听(看)、评课:听(看)、评课是重要的集体教研活动形式。各单位应大力推动形成生动活泼的教师集体教研氛围,组织多种形式的听(看)、评课活动。听(看)、评课活动以随堂形式为主,范围不应限于课堂理论教学课,须包括一定比例的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苏州大学关于建立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修订稿)》(苏大教[2012]16号)文件,提醒并督促每位教师完成规定的听课要求(每学期不少于2次),妥善保存听课记录,并做好听课汇总。
  检查性听课重点是听(看)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课程,教学计划新设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以及课程教学质量网上测评结果为一般、较差的课程。
  各学院(部)应组织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与成员、教师各类教学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等教学业务能力突出教师开设示范性公开课;注重发挥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等相关课程的示范与引领作用,让课程建设成果在教学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二)召开座谈会:学院(部)要组织各类座谈会,加强教师、学生、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就教学与管理各环节、各方面情况或问题进行充分交流,认真做好各类信息、意见建议的记录与汇总、整理与分析、回应与改进等工作。
  学院(部)应充分发挥系(所)、教研室、专业(或专业类)、课程教学团队、学生班级、学生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针对性检查活动。
  (三)教务部、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选择参加有关学院(部)组织的检查活动,还将单独组织教学检查,如网上视频教学检查、班级随机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随访师生,抽查学生作业(包括实验报告)等教学检查活动。
  三、检查时间及要求
  (一)检查时间: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第10周~12周,即4月21日开始,5月9日结束,共3周。
  (二)检查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总结是今后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请各学院(部)于4月21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计划须明确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领导、具体检查活动安排等;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先进教学典型和创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及教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所采取针对性举措等形成总结材料,于5月16日前报教务部。总结材料既要紧扣通知要求,又需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撰写,力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力戒简单照搬通知内容,笼统概述,泛泛空谈。
  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和总结均须提供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纸质文本由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部)公章。教务部联系人:韦剑剑,联系电话:67166659,E-mail:weijianjian@suda.edu.cn。
  期中教学检查虽然是一项常态化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但本科教学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正不断发生着变化,国家已从今年开始启动了新一轮的本科教学审核式评估工作。希望各学院(部)、教学单位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整体谋划,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薄弱环节,提升教风学风,务求取得实效。
教务部
201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