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排本科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教学单位:

  为确保本学期各年级本科生的选课工作及下学期各项本科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前期有关预备通知的基础上,现将下学期课程表的编排工作正式通知如下:

  一、排课准备

各开课学院(部)应在排课前做好以下排课准备:  

1.检查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任务的下达情况,确保应开设课程全部下达;  

2.检查开设课程信息,确保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均无差错;  

3.教务部已根据历年来各学院(部)、教学单位所需的教室数对教室进行了预分配。如各学院(部)、教学单位预排课时教室数不够,可向教务部教学资源管理科申请调整。  

二、排课安排

下学期本科生课程表编排时间为4月16日-5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1.试点学院(部)排课:

  4月16日-4月24日,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纳米科学技术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医学部、唐文治书院等试点学院(部)先行编排本学院(部)的专业课程、双学位课程及需单独编班的辅修专业课程,确定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并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2.通识教育课程开课学院(部)排课:

  4月25日-5月4日,各通识教育课程开课学院(部)配合上述试点学院(部)专业课程的安排完成各试点学院(部)通识教育课程的编排,并统筹完成其他非试点学院(部)的通识教育课程安排方案,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3.其他学院(部)排课:

  5月5日-5月11日,除试点学院(部)以外的其他学院(部)根据通识教育课程的编排方案,确定本学院(部)专业课程、双学位课程及需单独编班的辅修专业课程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并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4.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排课:

  所有学院(部)、教学单位在编排本单位课程表的同时需安排好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和新生研讨课的开设校区、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每门课程需同时在天赐庄校区和独墅湖校区开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六下午,若需安排在晚上开课,请事先征得任课教师同意。阳澄湖校区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的开设由教务部统筹安排。

  新生研讨课的面向对象为2014级新生,为给新生提供更多的选课机会,开设时间一般为下午三、四节和晚上,开设地点为专用小教室(“教室类别”选择“研讨课教室”)。

  三、排课注意事项

1.本科生课程表是学校统计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的唯一依据,请各单位认真核对课程任课教师信息,排课工作结束后确定的任课教师原则上不予变更。同时请各单位在排课时再次强调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每位教授在每个自然年度至少为本科生授课36学时,具有主任医师职称、属教师编制的医学类课程任课教师至少为本科生授课18学时,今后学校在统计各单位“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时,将以此为标准。  

  2.周三下午为《形势与政策》与《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程的排课时间。

3.各单位在编排课程面向对象、教学班人数、上课时间时,应充分考虑各类课程(含选修课程)重修选课需要;辅修专业课程根据学生报名人数安排插班听课或双休日单独排课;双学位课程原则上在双休日排课;周三晚间原则上不安排课程,周一、二、四、五晚间可根据实际需求安排相关课程。  

4.为充分利用教室资源,课程不允许从上午第2节起排;对于相同的授课学生,同一门课程的理论课节次,建议每次以不超过三节为宜。  

  5.在教学秩序稳定、教学资源保障、教学计划完成的前提下,各学院(部)、教学单位尽量根据专业、年级、班级等的实际排课情况,对同一教师上下午课程采取错峰排课。

  6.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计划编排课程的起止周、周学时、理论学时和实验学时。不允许出现随意增加周学时以提前结束课程的排课方法,周课时为1的理论课可按单/双周安排;理论加实验的课程需将理论课与实验课分别安排。

7.“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亦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课程相关信息。  

请各学院(部)、教学单位务必于排课时间内结束排课。排课时间截止,教务管理系统将关闭排课功能并开放学生网上选课。为了保证学生选课有序进行,教务管理系统开放选课后,开课单位不能提出变更开课信息的要求。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