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15 浏览次数:3445

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促进我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引导学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及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学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部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学部本科生培养水平和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学部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部主任及下属各学院正副院长等人共同组成,负责学部推免生工作。(名单附后)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从我学部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推免条件以及苏大教〔2013〕122号<<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要求。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动员和公告。在本学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部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部推免名额以及工作实施办法。

(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部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学部初选。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以及由教授推荐的“学术特长生”进行资格初审,综合GPA、学位平均绩点,社会服务以及“学术特长生”的综合培养潜质者等因素进行排名,按推免总名额的120% 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的初选名单(其中“学术特长生”不得超过进入面试总人数的10%,“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定向推免生名额另列)并张榜公布。

(五)学部拟定推免名单。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推免生考核工作要求成立考核和综合评价小组(名单见后),对列入面试名单的申请者组织复试,并根据附件评分细则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分。按所有申请者(含“学术特长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GPA×100)+综合面试成绩,其中,综合面试成绩需≥120分,满分为200分)进行排序,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按推荐名额的1:0.1确定候补推荐名单。

(六)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以会议形式进行复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和拟候补名单,上报学校教务部并同时在学部内公示10天。

五、有关管理事项

1.原则上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不符合推免生资格的其他情形;

2. 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在规定时间内,可向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苏州大学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科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免工作考核和综合评价小组再次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3.本办法由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推免工作的时间节点:

1.  8月下旬-9月12日宣传,动员阶段

2.  9月14日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逾期不再接受

3.  9月15日 公布面试名单

4.  9月16日 综合面试

5.  9月17日 公布推免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并提交学校教务部

 

 

 

 

 

 

 

附件: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免生综合素质评分表

学生姓名:                  专业:                 学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项目及分值

得分

备注

学习成绩

(按GPA 4分制计,

GPA

(满分400分)

GPA*100

 

附学生园地打印成绩单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成绩需≥120分方有资格参加排名)

综合英语

(满分50分)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相当英语水平(佐证材料,如雅思,托福等)加15分

 

附证书

英语应用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理解真实性外语表达内容,考查实用外语表达能力。外语听力与口语由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用外语提问,学生用外语回答,根据考生回答内容进行打分,满分35分

 

 

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

(满分40分)

通过问答以及交谈等考查学生的表达以及对事物的描述能力,考查沟通和应变能力,考查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专业素养、科研与创新

(满分10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位课程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满分60分

 

 

 

 

 

 

 

科研成果

25分

1.主持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前三名分别得8,5和2分

2.主持或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前二名得6和2分

3.获得“莙政学者”称号得8分

4.参加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指导教师认可得4分

 

附项目批准通知,论文及其他成果证明复印件,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25分。

1.在SCI一区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得15分。

在SCIE、EI期刊上发表论文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得10,3,2分,此项不累加。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第一、二、三作者分别得5,2,1分

3.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仅限第一作者得2分

4.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第一、二、三名得5,3,2分

5.取得其他重要科研成果和进行相关实践酌情加分

 

学科竞赛

15分

1.在全国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得10,6,4,2分

2.在省市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得5,3,2,1分

3.在校级比赛中获一、二等奖分别得2,1分

 

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不累加。

社会服务(满分10分)

 

1.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10分

2.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5分

3.学生会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5分

4.其他学部认可且满一年的学生干部3分

5.承担大量服务工作的优秀学生 5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不累计加分

总分

 

面试小组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