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预通知
一、评定范围
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且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已转入学校。
二、申请条件及评审细则
按照《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5年9月修订)执行,详见附件。
三、奖励等级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为:
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为:
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025级硕士推免生需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答辩,若硕士推免生放弃答辩,则参评硕士一等奖学金。具体答辩事项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
(一)纸质材料:
1.学生个人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此表格等待后续通知上交);
2.2025级硕士推免生需填写《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学业奖学金申请补充信息表(推免生)》(前期已收集);2024级和2023级研究生需填写《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二、三年级)》;
以上表格提交一式一份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不递交申报材料的研究生视为放弃学业奖学金。
(二)电子材料:
2024级和2023级研究生填写《2025年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班级汇总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三)提交时间
1.电子和纸质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收取纸质材料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
2.电子汇总表 2025年10月22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邮箱 yfanzhang@suda.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统一命名为“2025年学业奖学金-20XX 级 XX 班”。
(四)填表注意事项:
①所有栏目请务必准确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中的“评奖依据”应包括:课程平均成绩、科研成果、公共服务和社会活动四部分内容概述。研一学生在“评奖依据”一栏填写自己本人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及总分。
②非一作论文不计入总分,但每位同学可提供两篇非一作文章,作为评奖辅助参考。
③社会活动加分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 公共服务加分按照学生干部工作表现打分,由学部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议。实际加分=百分制考核分*基数。
⑤ 德政导师、学业导师须在《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科研成果、社会活动获奖须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需按照自评表填写顺序排序。科研成果可提供文章或专利(需要授权页)等首页,并将作者姓名、发表单位、发表时间等关键信息用彩笔高亮标出,便于现场检查确认。如首页无法辨别,可提供由web of science 导出的包含文章作者、发表日期、第一单位等详细信息的网页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五、联系人
联系人:张阅帆 67060355。
特此通知。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附科研成果认定办法、社会工作加分方法).pdf
附件1-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附科研成果认定办法、社会工作加分方法).pdf
 附件2-2024-2025学年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社会工作(学生干部任职)考核分公示.pdf
附件2-2024-2025学年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社会工作(学生干部任职)考核分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