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网管理制度

学生上网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网络在“教”和“学”以及在德育工作中的作用,使学生能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得到提高与充实;保障我校计算机信息交流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大一新生原则上不提倡携带个人电脑,如有需要可至学校机房或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使用网络。

二、我院其他年级学生因专业需要可以携带个人笔记本电脑,但提倡要合理使用网络。

三、如有发现我院学生有因长期沉溺于网络、电子游戏而导致旷课、挂科者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记过处分。

四、学生上网必须爱护校园网络设备,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与校园网络有关的设备。

五、学生不得利用网络翻阅以下信息:

1.违犯宪法、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阴谋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妨碍社会安定、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5.挑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宣传封建迷信、色情、淫秽、暴力、赌博、凶杀、教唆别人犯罪的;

六、学生上网必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我校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侵犯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与犯罪有关的活动。

七、学生必须承担由于其在网络上发表的言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恶意的、向他人挑衅的信息。

八、学生在网上发布信息要文明礼貌,能够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