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材化部“鹏旭医药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鹏旭医药奖学金”为苏州鹏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用于支持苏州大学材化部人才培养。根据双方约定,现将评定细则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材化部二、三年级优秀研究生;名额4人,5000/人,其中有机专业2名,其他2名专业不限。

二、参评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2、品学兼优,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本学年有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不得参评。

4、本学年已获得其他捐赠类奖助学金者,不得申报。

5、同等条件下,科研能力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6、《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29号)中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评定的情况。

三、评定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并由学业导师和德政导师推荐,向学部递交《苏州大学研究生(鹏旭医药)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由学部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严格按照捐赠奖(助)学金的相关捐赠协议和评定条例执行,产生初评结果。

3.初评名单在学部网页公示五个工作日,经鹏旭医药公司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名单。

四、材料报送

1、请将个人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一式两份)于525日16:00前报送联系人,汇总表《2020-2021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鹏旭医药)》(附件3)电子版一起发送至wwcao@suda.edu.cn

2、提交材料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表格中所有内容应填尽填,以收到的纸质表格上的内容为准。“学生类别”,请填写硕士或者博士。“科研成果及获奖”一栏中,请将发表的科研成果罗列在前,获奖情况罗列在后。

2)所填内容如须证明材料请自行另附,缺少证明材料的条目,将不予承认,后果自负。请在论文首页、证明材料上高亮标记出作者本人姓名、作者单位、发表时间。

3)本次科研成果及获奖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331-2021331日。所有之前参评其他奖学金已使用的科研成果(学业奖学金除外),本次不能重复使用。

4)电子汇总表的信息请与纸质申请表的内容保持一致,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学号、专业、培养类别等信息,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的信息为准。科研成果填写格式要求如下:

“作者1、作者2、作者3…,文章题目,发表日期(XXX日),卷(期),页码,DOI号,几区,第几档(对应分值)”,请按照《材化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科研成果认定办法》(详见附件1)中的五档加分规则填写。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文雯

联系方式:67060355

电子邮箱:wwcao@suda.edu.cn

办公地址:独墅湖校区907-1201

特此通知。

附件1:材化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科研成果认定方法.pdf

附件2:苏州大学研究生(鹏旭医药)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20-2021学年苏州大学材化部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鹏旭医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