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解决2016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中的困难,现结合我校实际,决定给予其相应的求职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补贴对象:
苏州大学2016届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毕业生。
2、补贴条件:
被学校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困难”并已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约合同,同时在贫困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3、补贴标准:
根据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求职地区确定补贴等级,标准为100—500元(就业单位落户在苏州或回原籍工作的学生不作考虑)。
4、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班主任、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同意后填写《苏州大学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助申请表》;
(2)经学院核实同意后,统一汇总《苏州大学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助情况汇总表 》;
(3)学院(部)核实通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7日之前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上交材料:
(1)《苏州大学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助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录用函(复印件)
(3)《苏州大学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助情况汇总表》
(4)《苏州大学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助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杨燕老师邮箱。
6、补贴办法:
经学生处审核通过后,符合以上条件者于6月24日前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在学生交通银行学子卡。
学生工作部(处)
2016-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