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苏州大学 “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7 浏览次数:529

各学院(部)学生会、研究生会:

不知不觉中,毕业季的分离就在眼前了, 或许前一天还在抱怨老师对我们的严苛,或许前一天还在烦恼老师布置的作业。然而,就在我们欢呼解放的时候,却发现我们将要离开老师。他们传道授业解惑,陪伴着我们成长,毕业了,让我们对老师说出心中的爱吧,说出离别前最后的祝福!“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开始啦!给学生一个选出自己心目中男神/女神老师的绝佳机会!同学们,是时候对你心中一直喜欢的那个他/她“告白”啦!该活动由苏州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发起组织,学生评选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 评选对象

苏州大学在籍教师,无违法违纪、处分情况等。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苏州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发起并组织开展,评选过程依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院学生分会、研究生分会进行,组建学生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学生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苏州大学学生会,统一协调组织候选人的推荐和评审。

各学院(部)根据具体要求进行候选人的评选和推荐,在评选过程中,要遵循弘扬师德、尊师重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形成尊师爱师的良好风尚,同时各学院(部)要加强活动宣传,确保评选质量和效果。

三、评选标准

1、为人师表,品行端厚,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并甘于为之奉献。

2、师生关系和谐融洽。关爱学生的学业与生活,关心学生的成才与成人。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的个性、人格与意志,积极鼓励并正确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评选名额

全校共拟评选出30名左右“我最喜爱的老师”。

学院(部)初选阶段,各学院部可初选0-2名。(其中医学部、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因教师人数较多,可初选0-3人)

五、评选方法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学院(部)学生分会、研究生分会负责成立“我最喜爱的老师”学生评选委员会及工作组,按评选方案具体实施。

(一)推荐阶段:由毕业班级推荐、教师个人自荐、学生联名推荐等推荐人选。

(二)初选阶段:各学院(部)学生评选委员会负责推选候选教师。

(三)决选阶段: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综合排位评选。

六、表彰奖励

授予2016年苏州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荣誉称号,由学生在学位授予仪式上给获奖老师颁奖,在全校对获奖老师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学习。

七、学生评选委员会有“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学生评选委员会
学生会
研究生会

201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