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校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每年6月30日前需要做好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登记对象、年龄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往年没有及时进行登记的18周岁以上至24周岁以内的男性公民,应及时进行补登记。


二、 登记行政区划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如果经常居住地不在户籍所在地(大学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


三、 登记方式


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网名为: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bn 也可在百度直接搜“全国征兵网”进入。


四、有关要求


1、重视征兵登记工作,做好宣传,落实到每一个适龄学生;


2、结合兵役登记,做好2016年征兵报名宣传工作;


3、做好兵役登记的咨询服务工作,切实保证兵役登记率(国防部将兵役登记率上网公布);


4、征兵登记负责人:张镇华


电话:18913123301  邮箱:zzh194@163.com


 


人武部


2016-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