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苏州大学二〇一五年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通知



苏大材化团学【2016】013号


各班级,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2015年苏州大学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青年志愿者,按照校团委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统一部署,以“团结、友爱、奉献、进步”为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深化志愿服务、弘扬文明新风,组织带动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投身到青年志愿者的光荣行列中去,提高苏州大学青年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苏州大学团委、苏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表彰一批2015年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同时,根据各学院(部)无偿献血的总体情况,评选出2015年苏州大学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正式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一年以上。


2、一年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48小时以上。


3、个人事迹在校内外有较好的反响。


二、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学院(部)具体组织无偿献血工作的老师,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


三、评选表彰办法


1、评选办法:全校统一按评选条件严格评定,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根据评选条件以学院(部)团委名义按照0-1个的名额上报;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院级10个名额,校级5个名额。


2、表彰办法: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有关事迹在校内予以宣传。


四、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上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1000字以上的事迹简介和图片资料等,发送电子申报材料至邮箱3052902678@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志愿服务先进申报+学院(部)名称”,截止时间是2016年3月20日17点前。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希望各级团组织认真对照相关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一:苏州大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15.5K)


 


 


 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团委


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青年志愿协会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