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苏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苏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苏州大学红旗团委(团支部)”是校团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激励先进、选树典型,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经研究决定,在2016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5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近四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8)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


(8)近四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9)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3.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团中央、团省委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有较好影响。


4.红旗团支部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近四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申报名额: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的评比由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按照民主程序认真推选。优秀团员的比例按各单位团员数的1%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名额请见附件。红旗团委由各单位自主申报,校团委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择优对各单位推报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三、有关要求


1.申报红旗团委的单位需填写《苏州大学红旗团委申报表》、2015年工作总结(着重反映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内容简洁明了、层次分明、数据详实,忌空话、套话、泛泛而谈)和材料中的支撑材料(包括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的数据、图片、图表、图例、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制作成word版或pdf版)。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红旗团支部需要提交有关表格。校团委将组成考核工作组,对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进行综合评估。考核采取集中汇报、互评打分、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集中汇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2.以上所有纸质材料仅需一式一份,黑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6年3月18日(周五)交至校团委205办公室,联系人:徐昕,电话:67161535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sdpjpy@163.com。


3.校团委经过公示后将确定2015年度苏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委和红旗团支部名单。


4.为配合学校相关荣誉清理工作,专兼职教职工团干部不参与本次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比。


特此通知。


 


团委


201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