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生晚自修教室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室资源情况,现就本学期全日制本科生晚自修教室安排通知如下:

1.2015级本科生晚自修专用教室

2015级本科生晚自修专用教室安排请见“2015级本科生晚自修专用教室安排表”。

2.全校各年级本科生通宵自修教室

(1)天赐庄校区(含东校区、北校区)

博远楼:102、103、104、105、106、107、108、109

文思楼:107、108、109、207、208、209

工科楼:109、209、309、409

(2)独墅湖校区

301幢:1102、1104、1105、1108、1109、1110

1003幢:3102、3103、3105

(3)阳澄湖校区

1C112

通宵自修教室若晚上有课,在课程结束后方可自修。

3.北校区2014级及以前各年级本科生自修教室

(1)沙钢钢铁学院:工科楼208、209室

(2)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工科楼三楼

(3)机电工程学院:工科楼四楼、五楼

工科楼其余教室面向全校本科生开放。

4.晚自修教室开放时间至21:45,除学校规定的不对外开放教室及新生专用晚自修教室外,其余各教学楼内晚上未安排课程的教室均开放供学生晚自修使用。请各教学楼物业管理人员做好晚自修教室的管理工作,以保证学生晚自修的需要。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