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表彰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本科毕业生,进一步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我校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201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l、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形势政策教育和学习;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情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学校各项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2、学习总成绩应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必须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15%,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须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一次以上(含国家级、省级、校级其他奖项)。
3、担任过校、院(部)主要学生干部(任职一年以上),以及曾获校级奖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评定要求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毕业班学生前三年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2、2016年6月将在初评名单的基础上评定优秀毕业生正式名单,不符条件者取消其资格,且缺额不补。
四、评定日常安排
2015年12月24日-12月25日 | 发布通知,领取《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初评优秀毕业生证明。 |
2016年1月4日-1月8日 | 学院(部)初评、公示。 |
2016年1月12日前 | 报送材料:学院(部)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初评优秀毕业生证明、汇总名册等材料填写好后,以文字稿和电子稿方式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wuleixing@suda.edu.cn)。 |
2016年1月13日-1月19日 | 学校审核、公示。 |
2016年1月20日 | 确定名单,发放初评证明。 |
学生工作部(处)
20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