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本科生部分课程学分学费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4级及以前各年级本科生本学期课程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170号)精神及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本科生部分课程学分学费结算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范围

1.2014级辅修专业学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所选辅修课程学分学费;

2.各年级学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所选重修课程学分学费;

3.各年级学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及之前各学期未完成缴费的重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及辅修课程学分学费;

4.2014级、2015级双学位专业学生预扣2015-2016学年学分学费。

二、核对时间及方法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修读的辅修专业课程及重修课程,学生也可登陆学生园地(信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认真核对。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及之前各学期未完成缴费的重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及辅修课程请学生对照清单认真核对。

3.2014级、2015级双学位专业预扣2015-2016学年学分学费请学生对照清单认真核对。

4.请学生于122日前完成所有课程信息核对工作,若有疑义,可致电67163625咨询。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部)配合通知学生及时核对相关信息,并请学生在学子卡上预存足够的课程学分学费,123日后,相关课程学分学费将由财务处陆续从学子卡上扣除。

2.数据截至2015112412:00

特此通知。

教务部

财务处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