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8届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5〕1 号)和《省语委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函﹝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18届推普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纲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全民语言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校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宣传主题
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三、重点活动
1.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15周年、《江苏省实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施行第 10 年。各学院(部)、各部门要积极面向本单位全面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加大对推普周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宣传的内涵和实效。
2.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工作,提高我校师生普通话水平能力
3.各学院(部)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经典诵读写讲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并以此庆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继续“经典诵读到社区”、“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层次。请各学院(部)于9月24日前报送推普周活动总结。
特此通知。
教务部
苏州大学语言工作委员会
201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