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苏州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研究生团工委,各学院(部)团委:

我校学生会自2013420日召开苏州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在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努力维护稳定、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为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创新思想引领、服务成长成才、合理有序维权、完善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树立学生的民主、竞争、参与管理的意识,根据《苏州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经苏州大学第二十九届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请校党委、省学联批准,拟定于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在校本部敬贤堂召开苏州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系统总结过去两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科学规划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团结引领全校学生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1. 听取并审议苏州大学第二十九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苏州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3. 选举产生苏州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

三、时间

2015年5月20日(周三)下午

四、地点

校本部敬贤堂

五、参加人员

1. 苏州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 苏州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

六、特邀出席人员

1. 校领导;

2.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团委、财务处、教务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

3. 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分管领导;

4. 各学院(部)学生分会秘书长。

七、有关要求

1.预备会议将于5月20日12:00正式开始,请正式代表、列席代表于11:40前进场签到领取大会材料。请独墅湖校区的各代表团由团长组织代表于当日10:50准时在独墅湖校区二期七、八食堂门口集中乘车前往。请阳澄湖校区的代表团由团长组织代表于当日10:50准时在阳澄湖校区校门口集中乘车前往。请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代表团自行安排车辆集中前往。

2.开幕式将于5月20日13:00正式开始,请与会领导老师于12:55之前进场。

特此通知。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学生会

20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