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学院(部)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市级机关运转流程,引导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在实际工作中坚定理想信念,了解市情民情、全面成长成才,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同时搭建我校学生与机关青年的交流平台,苏州大学团委联合市级机关团工委、团市委学少部,拟开展苏州市市级机关暑期大学生实习计划试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范围
本次活动在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由各单位各部门为我校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内容和岗位需求,重点提供机关事业单位中综合性管理岗位、对外服务窗口岗位等。
二、实习时间
2015年暑期,初定时间为一个半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实习流程
1.实习岗位发布(5月7日)
校团委发布活动通知及《2015年苏州市市级机关暑期大学生实习岗汇总表》。
2.实习岗位申请(5月7日-5月20日)
有意向的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实习岗汇总表中相应要求,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个人申请表,由各学院(部)汇总并提交汇总表至校团委。
3.实习学生招募(5月27日)
5月27日下午2:00,在校团委组织下,市级机关各单位根据需求在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五六食堂(A05号楼)三楼招聘大厅进行招募、筛选实习生工作。
4.召开实习见面会(6月中旬)
组织方、接收单位和实习大学生共同见面,接收单位与实习大学生进行现场面谈,并针对实习期间岗位内容要求进行说明。
5.大学生参与实习(7月-8月)
实习大学生根据时间安排按时到实习单位参与暑期实习计划,认真学习、踏实工作,为踏入社会奠定基础。
6.召开总结会(8月底)
实习结束后组织方、实习单位和实习大学生共同召开总结会,对实习试点过程作总结、提意见和建议。
四、相关说明
1.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提供工作午餐并保障学生在单位的安全;校团委将为学生购买交通意外险。实习结束后,学生可获得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团市委和校团委共同发放的证书。
2.实习期间,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维护学校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3.实习结束后,学生需填写《大学生实习考核表》并完成1000字以上、3000字以内的实习总结;实习单位将根据实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实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sudashsj@sina.com。
4.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有意向的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2015年苏州市市级机关暑期大学生实习岗汇总表》中相应要求,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个人申请表,各学院(部)将《2015年苏州市市级机关暑期大学生实习个人申请表》和《2015年苏州市市级机关暑期大学生实习申请学院(部)汇总表》打包压缩后,于5月20日前以“XX学院(部)-2015年苏州市市级机关实习申请” 命名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荀跃武 18860903077、徐婷15850011486。
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广泛动员,鼓励学生积极提交申请,确保有需求的同学参与此次活动。
特此通知。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201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