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专项补助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确保在内地高校上学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国家特设立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根据我校相关学生的实际困难程度以及学习成绩和日常行为表现,我校分等级资助。
1、资助对象:
经学校审核认定的2014-2015学年在校籍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新疆少数民族本科生。
2、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积极进取,品学兼优;
(4)成绩有不合格者不得享受此项补助;
(5)主动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热心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帮助他人;
(6)生活俭朴,自强自立;
3、资助等级及金额:一等800元/人,二等600元/人,三等400元/人,具体资助名额请参考附件。
4、材料要求:
(1)由学生本人用钢笔或水笔填写《苏州大学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要求字迹端正清楚,不能有涂改之处;
(2)学院汇总《苏州大学2014—2015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
(3)班主任或辅导员对受助学生的评语要真实全面,不能以“同意”简单表达;
(4)《苏州大学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的纸质文档一式二份、《苏州大学2014—2015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的纸质文档一份于4月28日前交到学生处209室;《苏州大学2014—2015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于4月28日前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
(5)资助款拟于5月由财务处一次性直接转划至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学子卡。
5、联系人:尚振,联系电话:67163015,电子邮箱:shangzhen@suda.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1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