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4级及以前各年级本科生本学期课程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31号)精神及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14-2015学年部分课程学分学费结算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范围
1.2012级、2014级辅修专业学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所选辅修课程学分学费;
2.各年级学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所选重修课程学分学费;
3.各年级学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未完成缴费的重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及辅修课程学分学费。
二、核对时间及方法
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修读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及重修课程清单请学生登陆学生园地(信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认真核对。
2.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未完成缴费的重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及辅修课程请学生对照附件清单认真核对。
3.请学生于4月24日前完成课程信息核对工作,若有疑义,可致电67163625咨询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部)配合通知学生及时核对课程信息,并请学生在学子卡上预存足够的课程学分学费,4月24日后,相关课程学分学费将由财务处从学子卡上统一扣除。
2.附件数据截至2015年4月17日12:00。
特此通知。
教务部
财务处
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