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各领域优秀青年将先进性和担当精神延伸到网上,争当“中国好网民”,在网上积极发出“青年好声音”,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努力发挥生力军作用,引领全省团员青年肩负“两个率先”光荣使命,为江苏各项事业发展加油助力。按照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组建江苏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全省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团苏委发[2015]14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组建我校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全校各学院(部)团委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加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发动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院(部)学生团员总数的30%(团员基础数据以2014年度团情统计为准,详见附件1),且须覆盖到每一个团支部。
二、组建方式
各学院(部)团委组织填写《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附件2,其中“单位及职务”栏填写所在所在学院+支部,如“文学院2014级汉语言文学团支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一览表》(附件3)、《高校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附件4),于4月10日前将以上附件文件电子档发送至3228457952@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学院(部)名称+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报送”,联系电话:0512-67168953。同时确定一名本学院网络文明志愿者联络员(须为教师),4月10日前加入qq群“苏大团委网络工作”,群号302082986,随时关注相关工作信息。
三、主要职责
1.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加“阳光跟帖”行动,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发表网络评论,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积极参加“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围绕中国梦、推进改革、推行法治、奋斗创业、社会公益等内容,主动在网上发出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博、微信、帖文、视频等作品。
2.在互联网上自觉抵制负能量。对于网上出现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等错误言论,对于“黄赌毒”等负面网络信息,坚决抵制、主动驳斥、积极举报。
3.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网络文明规范,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络页面和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部)团委要积极动员团干部、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关注收听共青团中央和江苏共青团微信、微博(见附件5),促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更好实现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共青团中央:
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gqtzy2014);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3937348351;腾讯微博:http://t.qq.com/gqtzy。
江苏共青团:
微信公众号:江苏共青团(js_gqt);新浪微博:http://weibo.com/2710077380;腾讯微博:http://t.qq.com/jsgqt_org、人民网微博:http://t.people.com.cn/9362879。
特此通知。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201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