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5 浏览次数:582

教字﹝2014﹞241号
各学院(部):
在教务部和相关学院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我校优秀本科生赴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分校交流项目、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交流项目、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交流项目成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并作为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之间的本科生国际交流,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优秀本科生赴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企业)留学(形式包括课程学习、毕业设计、实习),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现就我校2014年项目执行总结报送工作和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项目执行总结报送工作
2014年已获批项目, 由项目执行学院(部)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撰写项目执行总结(见附件1要求)后提交电子版至教务部。
各项目执行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派出人数(人)
执行范围
备注
1
苏州大学优秀本科生赴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分校交流项目
美国
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校区
2
全校
总结由教务部撰写
2
苏州大学优秀本科生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交流项目
英国
曼彻斯特大学
8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总结由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撰写
3
苏州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交流项目
加拿大
滑铁卢大学
10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总结由纳米科学技术学院撰写
二、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我校可选派专业为:(1)国家重点学科涉及专业(2)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涉及专业(3)学校重点发展的其他专业。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其他要求为:
1.国外合作院校(含科研机构、实验室、企业等)须为国际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靠前的一流知名院校;
2.我校已经与国外院校签订具体的本科生交流协议(校际协议或者院(部)际协议均可)且在有效期内,该协议须包括以下内容:(1)交流形式;(2)交流时间;(3)交流人数、专业、年级;(4)学分认可原则(实习等不取得学分的除外);(5)学费支付或者免除方式。
3.2015年度项目的学生派出时间最早为2015年6月上旬,最晚为2016年5月下旬,学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4.项目须在学生本科阶段全部完成。
请各学院(部)认真梳理符合要求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并择优申报。申报时应起草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并附交流协议后提交至教务部(申报书与协议均提交电子版)。教务部汇总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于2015年2月完成评审并公布批准资助项目。
所有材料请于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之前发至教务教学改革与研究处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科,联系人:资虹(凌云楼504),电话:0512-67166229 ,邮箱:zihong@suda.edu.cn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