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之“我的艺术梦”征文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征文内容围绕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艺术梦”,记录广大高校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反映当代高校学生的艺术风貌。
二、参加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全脱产研究生均可参赛。
三、征文要求及注意事项:
1.征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3000字以内;
2.请各学院(部)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发掘、推荐优秀作品,统一收集参赛作品,于2014年5月25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好《苏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之“我和大艺展”征文作品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1),连同参赛作品一起报送至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1005幢5114室文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wenyuantuanwei@163.com。电子文件统一命名为:参评学院(名)、作品题目。文稿应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3.参评作品需保证原创,严禁抄袭,文章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如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报送学院负责;
4. 凡获奖并报送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予退件,其他作品退还原报送单位。组委会对入选及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出版文集、举办展览及各类宣传活动中使用),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5. 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学院(部)承担相关责任;
6.凡参加征文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四、评比办法及奖项设立:
1.征文评奖由苏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组委会负责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2.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五名,优秀奖若干;
3.获奖作品将被选送参加“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未尽事宜请咨询0512-65880563,胡老师。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苏州大学文学院
201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