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2013〕17号)精神和学校相关部署,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之绘画与设计类作品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二、参加对象和分组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全脱产研究生均可参赛;
参加对象分为专业组(艺术学院、文正学院和应用技术学院中的相关专业学生)和非专业组(其他学生)。
三、作品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4cm*78cm);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约54cm*78cm),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四、报送作品要求
1.请各学院(部)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发掘、推荐优秀作品,统一收集参赛作品,于截止时间内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苏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之绘画与设计类作品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1),连同参赛作品一起报送;
2.参赛作品不要装裱,需在作品背面注明组别(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作者姓名、所在院(部)、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等信息;
3、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4.凡获奖并报送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予退件,其他作品退还原报送单位。组委会对入选及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加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5.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学院(部)承担相关责任。
五、奖项设置
绘画类作品: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设计类作品: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获奖作品将被选送参加“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六、送件时间和地点
请各学院(部)将《苏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之绘画与设计类作品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363256285@qq.com)连同参赛作品于2014年4月6日前报送至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602-2107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咨询0512-65880439,邵老师。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201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