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兹定于
一、出席对象
1、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及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各1人。
2、领奖代表: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代表(共计24人,每学院派一位代表)。
(2)省三好、优干、先进集体获奖代表(共计24人,每学院派一位代表)。
(3)校级学生先进集体获奖代表(共计24人,每学院派一位代表,包含应用,文正)。
(4)校级评奖评优获奖代表(共计24人,每学院派一位代表)。
(以上代表应从获奖同学中挑选,根据“座位安排表”对号入座领奖席并上台领奖)。
3、获奖代表:请根据附件“座位安排表”的座位对应安排人数。
二、请各院(部)指定专人带队(带队老师与本院部获奖代表同座),于下午1:20整队入场,并按指定座位就坐(详见附件“座位安排表”)。上台领奖的同学于下午1:00前签到入场。独墅湖校区各有关院(部)的师生于中午12:30在独墅湖校区一期教育超市门前乘坐学校派发的专车前往,返回时在本部存菊堂门口坐车。具体安排如下:
1、一号车:文学院、凤凰传媒学院、社会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二号车:教育学院、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艺术学院。
3、三号车:音乐学院、医学部、纳米科技学院。
4、阳澄湖校区、应用,文正学院代表自行前往。
三、请各学院(部)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参会学生代表和各奖项领奖代表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