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22 浏览次数:629

各学院(部):

  本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将于20131228-2014112日进行,为加强考风考纪,严肃考试纪律,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就加强监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标准化考场。教务部协调学院(部)尽可能将期末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开启视频监控和信号屏蔽系统,进行全程录像,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防范,最大限度地防止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发生,教务部负责网上巡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设备正常运行。

  二、加强期末考试巡考力量和力度。教务部会同学生工作部、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学校巡考组,分校区进行全程巡考,教务部统一制作巡考证,制订巡考人员须知与巡考记录表。各学院(部)须相应组成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考小组,负责所在学院(部)本科生考试考场的巡考工作。

  三、各学院(部)须召开教职工大会宣讲落实《苏州大学教师工作条例》和《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同时组织和引导教职工认真自学两个文件中的内容,领会其精神。在期末考试来临之际,需重点学习与教师监考的相关内容,使教师进一步明确做好监考工作对学校建设优良学风、教风、校风的重要意义,对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

四、各学院(部)须按考场人数配足监考教师,按教室大小安排比例适当学生考试,同时采取随机安排座位等方式。监考教师按《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中监考教师职责规定履行监考责任,若发现监考教师的问题将按《苏州大学教师工作条例》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若学院(部)对学生违纪或作弊、教师监考不负责任造成问题等采取瞒报,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学院(部)有关人员责任。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