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教学单位:
为确保本学期各年级本科生如期选课和下学期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下学期课表编排工作通知如下:
1、10月30日-11月4日,教务部教学运行处课程与考试科会同各通识课、基础课中的公共课开课学院(部),编定《2010-2012级本科生通识课、公共课排课方案》(含全校总课表及各学院分课表),同时由开课学院(部)在系统中及时落实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
此间,如学生所在学院(部)因专业课开课所需,希望特别定制本学院(部)通识课、公共课开课时间的,请及时与通识课、公共课开课学院(部)教务秘书协商,妥为安排。
2、11月5日-16日,学院(部)根据教务部发送的《2010-2012级本科生通识课、公共课排课方案》,排各类专业课(含双学位课程)、校公选课时间,包括专业课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及校公选课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校公选课上课地点由教务部统筹协调后另行排定。
3、周三下午为2011、2012级的《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排课时间。
4、全校公选课上课时间宜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有特殊安排的(如需在晚上第10-11节次开课的),需征得任课教师同意。
5、专业课周一至周五白天上课节次不够的,可根据需要安排在晚上上课;各学院(部)在编排课程面向对象、教学班人数、上课时间时,应充分考虑各类课程(含选修课)不及格学生的重修选课需要;为避免学生上课冲突,双学位课程原则上在双休日排课。
6、为充分利用教室资源,两课时的课程不允许从上午第2节、下午第7节起排;三课时的课程不允许从上午第2节起排。对于相同的授课学生,同一门课程的理论课节次,每次以不超过三节为宜。
7、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班容量编排课程的起止周、周学时、理论学时和实验学时、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排课。不允许随意增加周学时从而提前结束课程的排课方法,周课时为1的理论课可按单/双周排;排理论加实验的课程时,理论课和实验课需分别排课。
8、下学期有实习课的专业,学院(部)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实习时间、单位地点、指导教师。
请各学院(部)、相关教学单位务于排课时间内结束排课。排课时间截止,教务管理系统将关闭排课功能并开放学生网上选课。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