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院(部)团委;各学生科协分会:
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章程》规定,第九届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理事会任期已满。经校团委和校学生科协理事会讨论研究,并报请校党委同意,决定于11月上旬召开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
为了确保大会的顺利召开,9月15日已成立了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下设主席团、文字材料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宣传组和会务组,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
本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有:
1、审议并通过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选举并产生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第十届理事会;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章程〉的报告》。
各院(部)要按照《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条件及产生办法》,经院(部)民主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代表名单。请于10月19日(周五)前将填写的登记表交到校科协办公室(东校区第五食堂三楼,独墅湖校区二期第五第六食堂四楼)。
本次大会将从理事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会成员,各院(部)预备理事候选人名额由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及大会筹备委员会,经书面审核及面试商定产生,请各院(部)学生科协分会按照《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预备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填写预备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并于10月19日(周五)前将填写的预备理事候选人登记表交到校科协办公室(东校区第五食堂三楼,独墅湖校区二期第五第六食堂四楼,电子邮箱:suda100@126.com)。
附:
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凡在学校注册(以教务处为准)的研究生、本科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当选本次大会代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觉悟较高,要求上进。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3、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并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5、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
1、学生代表是在各院(部)党委、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在院(部)学生科协分会的组织下本着民主和自愿的原则选举产生。
2、学生代表尽量保证每年级一名,由院(部)学生科协分会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人选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必须多于正式名额的20%,选举时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2/3,当选者的票数须超过实到人数的一半才有效。
3、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287名,代表名额根据各院(部)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科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另设列席代表,特邀代表若干名。
4、本次科代会以院(部)为单位组成23个代表团,每个代表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每个代表团成员中女生要有一定比例,有研究生的院(部)保证有1名研究生。
5、选举过程有舞弊现象的、所产生的代表不具备代表资格的一经发现,代表资格审查组立即取消代表资格。
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本科生 人数 | 本科生代表人数 | 研究生代表人数 | 代表人数 | 代表附加名额 说明 |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 1208 | 9 | 1 | 10+1 | 分科协理事长 | ||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学生科技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