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结合我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工作的具体情况,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献身科学研究事业,从而更大力度激励已取得科研成果的硕士生、博士生。切实做到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就有关评定的具体工作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参评对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2、2012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长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评定;
3、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4、此次各类奖、助学金均不兼得。
二、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及要求:
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 申报工作 项目名称 | 项目 等级 | 可用 名额 |
| 优秀奖学金 | 硕士 | 56 |
| 博士 | 7 | |
| 朱敬文奖学金 | 普通 | 8 |
| 特别 | 0-1 | |
| 朱敬文助学金 | 普通 | 5 |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 普通 | 2 |
| 周氏奖学金 | 博士 | 1 |
| 硕士 | 0 |
1、优秀奖学金: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均为1000元/人;
2、朱敬文奖学金: 2000元/人;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研究生;(推选优秀博士研究生需提交1000字以内的学术成果说明,学校专家组将在获朱敬文奖学金的博士中评选出朱敬文特别奖)
3、朱敬文助学金:1500元/人;参评对象为一二年级研究生,书面上报时须附困难证明(复印件);
4、朱敬文特别奖学金:8000元/人;由学校专家委员会从获“朱敬文奖学金”的博士生中评定;
5、周氏奖学金:2000元/人,参评对象为博士;
6、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3500元/人;参评对象为指定专业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具体专业要求:材料与化学化工部-化学专业。
三、申报要求 :
1、参评的科研论文必须为SCI或EI收录,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苏州大学材化部,其它均视为无效;影响因子暂无的文章按1计算。
2、发明专利必须获得授权证书。
3、申请朱敬文助学金的研究生须同时附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复印件)。
4、朱敬文助学金申报有专用申报表格(见通知附件),必须附家庭贫困证明,且优先考虑在入学时申报困难学生调查的学生;
5、奖学金审核表上所有项目必须填写清楚,含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刊登期卷、页码、刊物级别(即影响因子和分区情况)。
6、交行卡号一定要确保正确。
7、只需递交书面材料一份,所交材料不再返还,有需要请自行备份。
8、延期毕业者不可申请奖学金。.
四、评奖工作程序:
凡自评符合以上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须向院递交书面申请(包括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一份),填写《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申请评定奖学金审核表》(到学部网页上自行下载打印),经有关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在3月17日前将电子版审核表发至 fzyang@suda.edu.cn, 3月19日前纸质版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907#1212)。
凡自评符合以上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须向院递交书面申请(包括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一份),填写《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申请评定奖学金审核表》(到学部网页上自行下载打印),经有关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在3月17日前将电子版审核表发至 fzyang@suda.edu.cn, 3月19日前纸质版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907#1212)。
研究生秘书将核对《审核表》中有关内容,按申请奖项类别分别排出顺序,并按照学校所定的比例和名额确定获奖推荐名单,供学部党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初审后,公开张榜征求全体导师和研究生的意见。最后由学部奖学金评议小组审定获奖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核批准。
六、论文统计截止时间:
每年奖学金评定所在月份的下个月——下一年度奖学金评定所在月份的上个月(本次统计论文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至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