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留金欧[2021]941号)文件精神,将选派我校留学人员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二、选派计划

1、访问学者: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规范,教学任务饱满、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学科研骨干。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至多3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合计可推荐3 人。

5、2021 年全国俄语大赛60 名获奖学生此次一并申报,不占用推荐计划。

6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访问学者:

(1)我校正式专任教师。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来校工作满两年。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

3、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五、选派办法

1、申请人于2021年11月8-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1、附件1-2、附件2-2、附件2-3)

访问学者向人力资源处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3、附件2-2、附件2-3)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4、附件1-5、附件2-2、附件2-3)

2、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3、申请人11月8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附件2)。

2021年,俄方已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六、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 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 定做好后续学习和工作安排。

七、外语培训

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八、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俄方一般于2022年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2022年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4、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九、项目咨询

访问学者请咨询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申老师

地址:凌云楼603室

电话:67503047

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请咨询研究生院国际交流科:汪老师

地址:蕴秀楼209室

电话:65222647

攻读硕士学位、本科插班生请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处学生交流科:宋老师

地址:怡远楼411室

电话:6760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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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教务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11-08 16: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