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促进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力度,引导学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及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选拔工作以有利于学部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学部本科生培养水平和声誉为指导思想,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与领导

学部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部党政领导及下属各学院院长等人组成,负责学部的推免生遴选和推荐工作(名单附后)。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从学部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本科生推免条件以及苏大教〔201528<<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要求。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动员和公告。在本学部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部的推免政策、条件及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部推免生名额以及推免工作实施办法。

(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部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学部初选。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以及由教授推荐的“学术特长生”进行资格初审,综合专业人数、GPA、学位平均绩点,社会服务以及“学术特长生”的综合培养潜质等因素进行排名,按不超过推免总名额的150% 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的初选名单,并张榜公示。

(五)综合考核。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苏州大学推免生考核工作要求成立考核和综合评价小组,对进入面试名单的申请者组织面试。按所有申请者(含“学术特长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GPA×100+综合面试成绩,其中,综合面试成绩需≥120分,满分为200分),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另确定1-2名候补推荐人选。综合面试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综合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英语水平、专业基础,以及是否具有进入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素养、潜能等综合能力。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学术特长生,其成果及科研能力等评价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内。

(六)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和拟推荐候补名单,上报学校教务部,并同时在学部内公示10天。

(七)学部推荐的学术特长生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公开面试答辩。

五、有关管理事项

1.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的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不符合推免生资格的其他情形;

2.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苏州大学教务部教学运行处学籍管理科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按学校有关程序办理。

3.本办法由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姚建林,李翔

组员:王美珠,姚英明,吴铎,朱健,沈勤,张正彪,任志刚,吴涛,顾嫒娟,陈晓东

  

  

推免工作的时间节点:

1.94-9月8 宣传,动员阶段

2.910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逾期不再接受

3.911 公布面试名单

4.912 综合面试

5.916 公布推免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并提交学校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