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联合召开了全省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推进会,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珍视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各党委、党工委要通过开设党课、座谈讨论、主题实践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和引导毕业生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明确党员的标准和行为规范,督促党员严格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发挥表率作用,站好大学最后一班岗。要开展组织生活纪律教育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题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提纲由党委组织部提供),向毕业生党员发放《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问答》和《党员组织纪律警示卡》(学校统一印制)。开展“不合格”党员警示教育,明确“不合格”党员的常见表现和组织处置方式,让党员时时紧绷纪律弦,切实增强党员自我管理意识。5月26日,举行“珍视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工作
各党委、党工委要全面建立毕业生党员信息卡(见附件),确保做到一人一卡,专人管理,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基本信息、目前的联系方式、固定通讯地址、直系亲属联系方式、毕业后的去向等。要通过多种联系方式的登记,为今后联系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掌握学生党员毕业后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提供有效途径。
三、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档案检查工作
各党委、党工委在学生毕业前普遍进行一次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学生建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重点检查毕业生党员档案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备,并及时告知学生党员档案流转过程。归入个人档案的党建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发展对象考察表》、自传、推优审核表、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对于未归入个人档案的培养期档案,支部应建立工作资料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后,由发展其入党的单位党组织长期保存。
四、及时开展毕业生党员回访工作
8月底、9月初,各党委、党工委要对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进行一次“回访”。对已转入目的地党组织的党员,提醒其自觉履行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对还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积极提供帮助,确保尽快转入方便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对转出地发生变化的党员,及时改派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党组织关系一时难以落实的,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协助解决问题。
各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毕业生离校工作整体方案,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和途径,激发毕业生党员的内在动力,确保教育管理工作有效覆盖到全体毕业生党员。各党委、党工委在开展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唐宇宏,联系电话:67507257。
党委组织部(党校)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