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部2019年“博士研究生候选人“选拔细则

为推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有效的原则,根据《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材化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面向对象

1.符合申请条件的所有参加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复试的考生以及已接收的推免生,可申请加入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其中推免生优先;

2.在招收当年度具备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指导教师可招收博士研究生候选人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其它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具有较好英文基础、科研潜质和培养前景。

3.“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实行限额招生,原则上为材化部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1/3左右,占用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年的招生计划。

4原则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申请。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可以跨学科申请,须由申请人向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提出充分的理由和相关材料,经本单位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鼓励有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鼓励各学科专业组建导师组,共同招生、联合培养。

  

三、申请程序

有意愿者经报考导师同意,将以下材料提交材化部研究生办公室:

1.申请表、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拟作为博士研究生候选人的研究计划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5.英语水平证明(如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6.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

7.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四、考核与录取

2019博士研究生候选人遴选工作和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同步进行,择优选拔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考核内容重点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核形式分为两部分:

1.申请材料审核和评价(满分100分)

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考生的本科课程成绩、学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和打分。材料评价合格线60分,材料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2019年硕士研究生面试同时进行。面试合格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材料评价分* 30% + 面试成绩* 70%

3. “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入选名单在学部网上公示五天后报学校审批。参加博士研究生候选人遴选的考生,在确定被我校录取后,方可正式加入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若未被我校录取,则申请和选拔无效。

  

五、其他

1.本实施办法经材化部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材化部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材化部

201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