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2020学年度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1. 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定向生除外);

2. 同一学年各捐赠类奖助学金不能兼报;

3. 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4、延期毕业者不可申请奖学金。

5.《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29号)中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评定的情况(链接地址:http://yjs.suda.edu.cn/_upload/article/files/b0/da/759a186c45cab210578a9adf0caf/589d0edf-b35e-48bc-b5b0-d47cad0d06a5.pdf)。

  

二、名额分配

1.朱敬文奖学金:名额共8人,2000/人;参评对象为2017级、2018级研究生;

2.朱敬文助学金:名额共5人,2000/人;参评对象为家庭困难的2018级、2019级研究生;

3.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名额共2人,3500/人;参评对象为指定专业的2017级、2018级研究生。具体专业要求:化学专业;

4.长兴材料奖学金:名额共5人,8000/人;参评对象为在读全日制三年级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

5.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全校名额共15人,5000/人;参评对象为获得过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由学部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评选后向学校推荐0-2名,再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

6、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关系:

1)研究生捐赠奖(助)学金中,各类捐赠奖(助)学金在同一学年中不可兼得。

2)捐赠奖(助)学金中如有特别说明的,以捐赠奖(助)学金的捐赠协议和评定条例为准。如长兴奖学金评奖规则详见《长兴材料奖学金评定细则》(https://chemistry.suda.edu.cn/b4/38/c2208a308280/page.htm)。

 

三、评定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须向学部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XXX)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须经学业导师、德政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

2、研究生办公室审核材料,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和名额进行初评,拟定获奖名单。

3、学部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审核并公示至少五天。

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部研究生办公室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申报材料说明

1、请申请人将个人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材化部研究生办公室907-1213,电子版2019-2020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XXX)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chbyjs@suda.edu.cn。材料上交和汇总表上交截止时间为520日上午1100

2、申请朱敬文助学金的研究生,须同时附上家庭所在地乡镇民政局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复印件)。

3、申请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的研究生,须递交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发送2019-2020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chbyjs@suda.edu.cn朱敬文特别奖证明材料包括研究生期间所有科研成果和荣誉。

4、科研成果申报及材料准备说明,详见附件4

1)本次统计论文时间为:2020331日中午12:00前。所有之前参评其他奖学金已使用并评上的科研成果(学业奖学金除外),本次不能重复使用。

2)科研成果复印件请附在纸质申请表后,以便查验。无论是否评上,纸质材料不再返还。相关成果信息请在材化部研究生管理系统及时录入维护(http://10.20.7.89/SRRS)。

3)凡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在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定截止日期前的所有科研成果不得再次用于此次奖学金评定。

 

其他未尽事宜,由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裁定并负责解释。


2020514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1: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19-2020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2019-2020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科研成果申报要求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