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培育和扶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现就做好江苏省2015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准备或正在实施的创业项目。
二、项目推荐
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采取自愿原则,创业项目要能够体现时代特点和创新精神,符合大学生的实际需求,有较强的原创性、实用性和操作性,能够带动就业并具有较强的示范导向作用。营造校园创业氛围、树立大学生创业典型。
(一)推荐条件
1.创业项目拥有者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推荐的创业项目须具有明确的创业意向或在近两年内已启动实施的创业项目;
2.创业项目须符合省市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具有原创性、可行性、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或商业发展前景较好等特点;
3.创业项目须非国家禁止、限制类,无知识产权纠纷,创业项目拥有者同意在江苏省创业服务综合平台公开或部分公开有关信息;
4.根据被推荐创业项目创办的实体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法人代表,且法人代表或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30%。
(二)推荐材料
1.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
2.创业项目核心成员身份、学历证明及工作经历介绍材料;
3.项目拥有者提供的其它材料,如项目有关专利、知识产权、获奖证明、专家推荐材料等。
三、遴选程序
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采取统一规范、逐级筛选、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遴选出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能经得起实践检验。
(一)初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并根据创业项目所属行业类型,对创业项目进行核实和初步筛选,初审合格后汇总统一报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复核。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大专院校、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企业高管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复核和筛选,并由评审小组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出具项目评估意见;经评估后统一由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厅推荐报送。
(三)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各地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最终审查评定。对入围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四、申报时间要求
各有意向的创业项目团队请于6月5日16:00之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angjie@suda.edu.cn,同时纸质稿(1份)交至招生就业处(东校区凌云楼103室或独墅湖校区二期A05幢三楼301室)。联系人:方洁,联系电话:65880982。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方洁老师联系。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