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0年用于学业奖学金评审的科研成果的通知

按照《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请各位同学将参评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科研成果,按照以下要求提交。

科研成果认定原则:

12020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科研成果界定时间期限:2019910:00202083124:00

2)所有论文均指SCIE论文,且在学业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前必须published on line(仅以此为记分标准)。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学生的论文必须为见页码的核心期刊。

3)所有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参评学生必须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是通讯联系人,参评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同等计算。校内不同单位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4)所有SCIE论文的影响因子和分区情况均按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最新公布为准,无影响因子的SCIE新杂志按1.0计算。

5)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仅计算论文中实际排名第一的作者。

6)以上所有涉及到的导师,均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的第一导师。

 

  请于202092017:00前,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果申报表》+科研论文pdf版本打包发至chem_yjs@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都以学号+姓名命名特别提醒,成果申报表上填写的信息请尽量准确,如杂志请写杂志的全称,不要简写,如影响因子请自己在分区表网站查阅后再填写(分区表网址www.fenqubiao.com,账号:SZDX,密码:37193)。 

  请于202092017:00前,同步将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录入材化部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10.20.7.89/SRRS/,账号本人学号,密码111111)

  请于921-925日下午1400-16:00之间上交《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果申报表》纸质版(907-1201学生之家),纸质版须经导师审核签字,逾期提交的科研成果一律不计入本年度科研成果中。

 

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果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