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部《关于评选苏州大学200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就我院200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名额:
评定范围:我部2009届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
名额:20人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能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校期间综合测评优良;
2、各科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3、至少以个人名义获得过一次奖学金或其它校级以上表彰。
三、评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凡自评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研究生须向院递交书面申请(包括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一份及填写《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审核表》),审核表可从学部网页自行下载:首页——研究生信息)。经各研究所和有关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在5月20日前交到研究生班主任处。
2.评议
学部根据学科平衡、统筹兼顾的原则,提出名单,公示。在5月25日前报研究生部审核批准。
附件:/UploadFiles/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审核表.doc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200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