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自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自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的通知》教字〔2021211号要求,学部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自查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预审核对象

所有2022届预毕业生。

二、如何自查

1.学生登录“学生园地”(http://xk.suda.edu.cn), 查看课程修读情况(具体查看方式详见附件1),若系统内显示的课程修读情况与实际修读情况不一致,请及时向教务办反馈。

2.学生根据学部提供的毕业(学位)相关管理规定(附件2:《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58号)、附件3《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61号))、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学校教务部网站http://jwb.suda.edu.cn/8638/list.htm,学部网站https://chemistry.suda.edu.cn/pyfa_18192/list.htm)、各专业毕业(学位)预审核条件表(附件4中找到本专业对应的表格),结合自身课程修读情况进行预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对照条件寻找差距,并做好后续课程修读安排。

3.学部教务办已参照培养方案及学校下发的各专业模块学分,制作了各专业的“自查记录表”。学生对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核对自查表上的内容是否吻合,按照要求完成自查,并填写好学部“各专业毕业(学位)预审核条件及学生自查情况记录表”(纸质)交至教务办。

2022届本科毕业生须本着对自己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学部的指导下完成自查工作,以确保在学制期满或修业年限期满时完成所有课程修读要求。学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完成自查工作,未及时发现课业修读问题的,将有延长学年或不能如期毕业(获得学位)的风险。

三、预审核重要提示

1.学生入学年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毕业(学位)预审核的基本依据。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要点:

1)满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的同时必须满足各“课程性质”模块所要求的学分。

2)除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选修课程(含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及各类认定的课程外,其他所有课程均须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代码完全一致的课程,方为有效课程,计入有效学分。未修读的课程或不完全匹配的课程,学生应及时补修或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课程换修、成绩单自定义、创新学分认定、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及出国(境)交流学分转换等申请工作。

3)通识选修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及公共选修课程的各年级学分要求不同,务必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仔细核对。其中2014级公共选修课程(全校性任意选修课程)学分要求不少于6学分,且“人文艺术类”、“自然科学类”至少各修读一门课程;2015级通识选修课程(含新生研讨课程)学分要求4学分,新生研讨课程不超过2学分;2016级起通识选修课程(含新生研讨课程)学分要求10学分,新生研讨课程不超过4学分。

四、预审核时间安排

1924-29日,学生开展预审核工作。在此期间,若发现本学期在开课程漏选,可由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在线收集表(QQ群内发送),由学部教务办汇总后与教务部课程与考试科联系处理,仅限2022届本科毕业生且逾期不予办理(学生缺课时间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2填写学部“各专业毕业(学位)预审核条件及学生自查情况记录表”(纸质),并于929日前交至教务办(2018级由各专业学委收齐后统一交)。


附件1: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含选课信息及已获得成绩)查询方法.docx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规定(2017年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3: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4:各专业模块学分统计.xlsx

附件5:2022届毕业预审核自查情况表.rar